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牵头部门:市质量技监局。配合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全面掌握食品经营主体情况。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建立完善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特别是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保管、销售等四个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加强保健食品上市产品及广告的监管,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到今年年底,全市城镇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基本解决销售无证企业生产食品的问题。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经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地资源局等)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农村、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单位经营性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以宣传培训为手段,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的卫生指导;严厉查处各类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马路食品小摊点和餐饮大排档经营,加强质量监管。
到今年年底,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将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八以内;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力争100%定期体检;彻底解决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