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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高级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高级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71号)
荥阳市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荥阳高中分校收费问题的请示》(荥发改[2007]69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以及省发改委《关于中小学各类分校收费标准审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1176号)文件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对该校学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即每生每期3500元(含住宿费),书作费执行公办学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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