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74号)
荥阳市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荥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请示》(荥发改[2007]43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的通知精神,经成本监审,(荥价成本监审[2006]8号)结合办学费用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期1600元;初中每生每期1800元;高中每生每期2000元。(均含书作费)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期200元。(含取暖、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