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在加强国省道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同时,加大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向县乡道路、城郊结合部和铁路平交道口延伸;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重要时期、重要路段、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场所的道路交通安全;要重点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运送学生车辆、出租车、摩托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车秩序的管理;要严厉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公路违法停车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报废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农业(农机)部门要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提高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
六、加强通乡公路管理,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上升势头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解决通乡公路安全隐患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农村学生乘车难等问题。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交警为主、部门协作、多警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农村公 安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积极参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交通部门要完善通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将客运线路向村屯延伸。农业(农机)部门要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七、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建设、公安、铁路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公安、铁路、安监部门要按照危险路段排查标准,对辖区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危险路段排查情况、提出整治建议。交通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进一步完善限速、减速让行、危险路段提示等标志。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分流、疏导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整治的跟踪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路段的整治情况进行评价。
八、加强特殊天气交通管理,确保恶劣通行条件行车安全
气象、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各主要城市和主要公路沿线交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通报交通气象灾害预报信息。公安部门要根据天气和道路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增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交通部门要对冰雪道路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九、加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提升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