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黑政发〔2007〕3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龙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针对阻碍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问题以及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性矛盾,继续稳步务实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同时,积极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体制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制定我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施意见。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在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推进力度,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重点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积极稳妥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局(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编办负责)。
(三)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重点理顺省直管县的层级关系,探索省直管县后市级政府权力划分和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各行署、市政府、省编办负责)。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和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各行署、市政府、省直机关局负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审批反弹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审批管理与操作机制(省编办牵头)。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省科顾委等专家咨询研究机构作用,健全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