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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落实全员轮休培训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好本企业员工全员轮休培训制度。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不少于4小时培训(即每天不得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落实厂区门卫值班考勤制度,严禁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

  4、落实重点(危险)人员排查制度。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下列十类人员必须重点监控,即穿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情绪不稳定人员、疲劳人员、思想麻痹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人员、新培训上岗人员、老年人、抽烟喝酒人员、癫痫病人、残疾人。

  5、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必须坚持隐患未整改不得生产经营的规定。

  三、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点做到“三人保证”。

  1、保证监管人员必须优先配置到位。从11月10日起,启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一是乡镇政府要组织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二是乡镇政府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包干干部每周不得少于三次下单位);三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由乡镇负责进行驻厂监督,县区安委办负责上述工作的监督检查。

  2、保证监管机制运转有效。为保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高效运转,各县区、开发区必须建立考核、考勤和激励机制,制订跟踪督查的有效措施,建立政府检查和干部驻厂监管记录,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3、保证监管措施强劲有力。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五项制度”,坚持“五查六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超范围生产、超能力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或经营场地、随意乱搭乱建、超量储存等。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检查

  1、各县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下大力气,整合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检查,确实解决好“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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