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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的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学习、宣传《统计条例》作出具体部署,狠抓落实。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紧密结合贯彻“五五”普法规划,采取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统计人员学习国家统计法规和地方统计条例,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自律性。要加强对《统计条例》的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大众传媒、网络技术、闹市宣讲、咨询解答、送法上门等多种生动活泼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条例》,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使全社会都来支持监督统计工作。

  二、切实按统计法规办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依法行政在统计上就是依法统计。《统计条例》以上位法为准则,贯彻科学发展观,对我市统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执行统计标准和制度的原则、统计调查划分以及在地统计、联网直报、信息共享、统计诚信等问题,从法规上予以确认。各级统计部门要以贯彻《统计条例》为契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要全面贯彻统计法,严格按《统计条例》新规定办事,促进深圳统计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快统计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统计条例》所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对各级统计机构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统计人员的行为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和内容,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自动化建设,增加统计工作透明度,扩大统计的公众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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