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通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7〕30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大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龙江、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的高度来正确理解和认识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构建“平安龙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领导,为推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责任。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工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要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措施,扩大此项工作的影响。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曝光反面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