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失效]

  (四)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黑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现有其他相关举报投诉网络机制的作用,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出版为重点环节,以权利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挂牌督办和联合督办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
  (五)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各类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培训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与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沟通协调机制。
  三、坚决打击商业欺诈
  (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农资、医疗服务和美容服务为重点领域,以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为重点媒介,加强广告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
  (八)整治医疗服务市场。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黑血点、黑血站,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
  (九)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
  (十)建立健全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公众的投诉举报,提供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四、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
  (十一)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延长到2007年底。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完善“打控防”体系,重点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的幕后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传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