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各岗位、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到2006年底,全省启动32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2007年底,全省完成10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2009年,全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考核标准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规范》(试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执行。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省安监局龙卿吉副局长任组长,省安监局监管二处陈齐斌处长、余建国副处长、江西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登记办)张贤义副主任、龚勇副主任、各设区市安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张贤义任办公室主任(兼)、龚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办公室设在省登记办,各设区市安监局对应业务科室相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省登记办为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在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省安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宣传贯彻、人员培训、达标考核、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各设区市安监局在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开展本辖区内企业安全标准化的相关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6月-8月)
  1、省安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各级安监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