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安监管危字[2006]234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全面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06〕73号)的要求,现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名单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确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意义
安全标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基本途径,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明确要求在全国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国家安监总局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决定》的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也明确要求在全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