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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四)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能力建设,完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
  (五)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七、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和制度建设。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重点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二)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监督实施,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和动态监管,加强对药品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加强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对乡镇卫生机构和私人诊所进行重点监管,解决农村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薄弱问题。
  (三)加快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八、加强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制度、能力建设,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不断提高药品行政执法水平;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的药房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加大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对有关部门依法移交的涉药案件,加大查处力度;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监管政策,认真解决药价虚高、价格混乱的问题,努力降低医药价格总水平;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法纪政纪;宣传部门要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新闻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刊播审查,杜绝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刊播。
  附件:2007年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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