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在推行合同(协议)、证据保全、现场监督三类要素式公证书的基础上,将遗嘱类、继承类、法律意见书列入要素式公证书的使用范围。
(三)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做好中央、省财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市局监察室、办公室和法援办联合进行两次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挪用、截留、挤占法律援助经费。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网络的作用,尤其是要监管好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推动漯河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
2、规范漯河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漯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两个标准、一个范围,降低门槛,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困难标准等法援便民利民措施,尤其是做好农民工、下岗职工以及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培树漯河法援“民心工程”品牌。
3、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漯河法律援助水平。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监控制度,市中心将同市局督察大队联合执法,抽查卷宗、旁听、回访当事人,抽查率将达10%以上,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法制与司法鉴定工作
1、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活动。
2、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诚信法律服务”活动,力求使我市的法律服务工作能够创出“诚信”品牌,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决定》,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继续开展“双优”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鉴定质量。
4、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的查处工作及行政复议工作。
四、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二)大力开展“三争一创”活动
深化立功创模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收集、整理、挖掘、宣传力度,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月评“十佳”市民等活动,努力实现争创活动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