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省厅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抓好律师政治方向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律师政治意识、
宪法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律师代理“三类”案件的指导工作。
2、抓好律师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河南律师队伍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不断壮大律师党员队伍。
3、组织律师开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加大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律师良好形象。
4、进一步落实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重点抓好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考核评议制度,不断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的责任。
5、抓住地方人大、政协换届时机,做好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和推荐工作,为律师参政议政疏通渠道。
6、加强律师内部运行机制的监管。继续完善律师档案管理和律师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工作,搞好年度年检注册工作及日常管理事务,加强管理人员素质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7、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加大违纪处理力度,降低投诉率。
(二)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公证工作健康发展
1、积极引导公证工作服务于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认真办好涉及“三农”的公证事项,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以落实好市区公证机构的设置调整为契机,加强公证处软硬件建设,做好公证机构标牌、钢印和印章的更换工作,确保实现公证机构层次设置统一、执业区域统一、业务监管统一和公证机构名称统一。
3、按照《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
公证行业自律公约》的要求,加大对公证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执业能力。
4、按照《
公证程序规则》、《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审批、出证、归档等程序环节,严肃查处错、假证。适时开展公证执法大检查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