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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洪安办字[2006]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岁末年初,省党代会即将召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期间,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进入产销旺季,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态势的平稳,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12月6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委孟建柱书记、省政府吴新雄代省长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安排部署了省党代会和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贯彻和落实会议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

  (一)从严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打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矿等领域的非法生产、销售和储存行为,各乡镇和街道也要落实一名干部负责“打非”工作。对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不许供应电力,由市供电公司负责;不许供应民爆器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采石场从12月10日-16日停止使用民爆器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停产检修,整改隐患。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实施。

  (三)烟花爆竹企业带药工序和库存超设计能力的企业,从12月10日-16日全部停产检修,整改隐患。其中:库存超能力的企业要重视间隔距离、落实专人值班,待销售腾库之后,方可恢复生产。由进贤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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