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合理安排车次、船期,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同时,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防止车辆、船舶带“病”运行。各有关方面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上船。特别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运营
三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化工、冶金、建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对重点部位、危险因素高的工艺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由1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牵头的督查组从1月25日至2月10日对各县区、开发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
五、加强协作配合和值守应急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作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各级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组织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生产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