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加大事故技术和管理分析的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十四)对于燃气行业,要积极联系市政部门,按照燃气安全整治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
(十五)对于电力行业,要积极联系电力部门,加大对电力设施及线路的保护,同时要大力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减少违章行为。
二、具体的安监工作目标
(一)对申报的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证率达100%;
(二)对申报的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率达100%;
(三)进一步推进危化品的登记工作,危化品生产单位的登记率要达到80%,力争达90%;
(四)对于二、三类非药品类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备案率达100%;对于第一类的非药品类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到省局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
(五)当年发生事故的结案率要达80%;
(六)推进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我市的三家试点单位要完成考核,自下半年要全面展开;
(七)开展机械行业的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选择2家基础较好的单位开展试点,力争1家达标;
(八)要建立重要情况档案和定期报告制度。从今年1月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规定要每月逐级上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情况,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许可证和备案证的发放、暂扣和吊销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等。要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领域伤亡事故、取得相关许可证和备案证单位基本情况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对于安全隐患要“必查、必纠”,要督促企业“必整改”。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执法文书齐全、记录及时。
2、要加大日常的监管工作力度,深化开展安全行政许可“回头看”,加大对已取证单位的监管,发现已取证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照样要依法处理,无法整改的同样要停产、提请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