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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南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南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2007年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真正达到2007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攻坚年”、“规范年”的要求。围绕安监工作的形势,联系我市的实际,现将2007年我市危化品的安监重点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的安全监管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07年上半年是我市3家危化品行业试点企业进行达标考核的规定期限;07年7月至09年6月,将全面开展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其他行业,例如冶金、机械等也要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与日常安全监管、行政许可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和指导企业提高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使企业尽快了解和掌握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标准,逐步加大企业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继续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继续对我市的危化品经营市场进行整治。按照有关法规以及我市已出台的危化品经营市场整治要求,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安全经营。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对于危化品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八号令以及省局的要求,严格审批条件,达到本质安全的要求。

  (五)推动对危化品使用单位(特别是医药企业)的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督促其进行安全评价并进行备案,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办理危化品使用单位登记证。对所有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医药生产企业要依法实施“三同时”审查, 伴有危险化学品的医药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严格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五号令以及省局的要求,办理好备案审批,并及时逐级上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流向等数据。

  (七)依法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管。依据安监部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07年将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并逐步推进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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