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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漯河环境保护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依法及时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发 放等环保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三、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1.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2.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提供本科室的信息更新,经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由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统一审核发布
  3.各县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是本县区、本单位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向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
  各县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与局门户网站的联系。
  四、网站资料更新与报送要求
  1.网站报送的资料必须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2.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做好本单位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要求按时报送。要求每天更新一次以上,所有非涉密公文、公示均应及时上网发布。各单位、业务科室的工作动态及时上网,体现出整个环保系统的形象。对各个栏目要根据信息数量情况及时更新。
  3.信息资料报送格式要求、方法。
  (1)电子文档格式要求。
  文字资料:WORD格式或纯文本格式(TXT)。
  图片:JPG、GIF、BMP格式均可使用。
  影像:以光盘或VCD格式、MPEG格式、其它主流媒体格式。
  (2)电子文档报送方法。
  网上传送:将编辑好的电子版资料用信箱发送至市环保局信箱,仅限文字资料和图片。
  送盘:将编辑好的电子版资料存储于U盘报至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
  4.信息上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网站内容修改意见和上网资料提供单位在4月底前将资料通过直接或电子邮件报送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
  联系人:杨光辉、谢小兵
  联系电话:2969269
  传真:2969609
  E-mail:lhhbj@sina.com
  五、保障措施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把网站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及时到位,信息及时更新,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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