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委农工办拟定的《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的意见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委农工办 2007年9月)
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积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计划,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根据南京市体育竞赛制度的安排,拟于2008年3月至10月举办南京市第十九届运动会。现就有关筹备和举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运动会主题
全民健身迎奥运,和谐发展新南京
二、运动会规模
(一)竞赛分组及设项
1、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分部、分组的方法安排竞赛,拟设青少年部、职工部、乡镇部、社区部4个部。
2、青少年部按年龄分组,设28个项目;职工部设甲、乙两组,设10个项目;乡镇部、社区部各设5个项目。
(二)参赛单位
1、青少年部:由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组队参赛。
2、职工部:由市级机关工委、公安系统、区县总工会及有关产业集团(公司)组队参赛。
3、乡镇部:由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体育局和农工办组队参赛。
4、社区部:由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体育局组队参赛。
三、参赛办法
(一)各区县统一成立代表团分别参加各部比赛,设团长1名,并根据参加各部比赛情况设副团长3-4名,其中青少年部负责人1-2名,其他各部负责人各1名。
(二)职工部由市级机关工委、公安系统、有关产业集团(公司)、区县总工会组织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2名,工作人员2-3名。
(三)各部、组、项的参赛人数,均由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