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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漯河市商务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4、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5、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临颖“8. 21”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此次易燃易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确保治理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要认真分析企业、单位易燃易爆火灾特点和规律,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易燃易爆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澄清系统内易燃易爆单位的底数,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该停业的停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同时,要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强化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3、落实责任,加强防范。市局将组织开展对市石化集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检查、整改,帮助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用火用电、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管理等消防安全制度,严格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其他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摸清底数,没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备、运输活动的企业,对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设施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4、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企业、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易燃易爆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知识,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法定代表人、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坚决不能上岗。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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