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


  附件2:
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现任职及聘│任现职│申报评审│评委会办事│
│    │   │        │    │ 任时间 │资格取│ 资格 │机构收审人│
│    │   │        │    │     │得时间│    │  签字  │
├────┼───┼────────┼────┼─────┼───┼────┼─────┤
│    │   │        │    │     │   │    │     │
└────┴───┴────────┴────┴─────┴───┴────┴─────┘

  密      封       线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说明: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律用A3(420*297)纸打印,格式照此表原样设置。须打印提交一式五份。2、有关个人信息只准在密封栏内显示,总结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3、总结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附件3
  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标准(满分100分)

  答辩人姓名:                          专业组:

┌────┬────────────────────┬───────┬──────┐
│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实际得分 │
├────┼────────────────────┼───────┼──────┤
│ 选题 │      1、立意新颖、得当      │  21-30分  │      │
│    ├────────────────────┼───────┼──────┤
│    │        2、一般         │  11-20分  │      │
│    ├────────────────────┼───────┼──────┤
│    │     3、过大、过难、陈旧      │  1-10分  │      │
├────┼────────────────────┼───────┼──────┤
│论点论据│  1、论点鲜明,有独到见解,论据充分  │  15-20分  │      │
│    ├────────────────────┼───────┼──────┤
│    │   2、论点成立,能用理论说明问题   │  7-14分  │      │
│    ├────────────────────┼───────┼──────┤
│    │ 3、论点模糊不清,论据不充分,前后矛盾 │  1-6分  │      │
├────┼────────────────────┼───────┼──────┤
│文章结构│     1、逻辑性强,层次清晰     │  8-10分  │      │
│    ├────────────────────┼───────┼──────┤
│    │   2、逻辑性较差,层次不够清晰    │  4-7分  │      │
│    ├────────────────────┼───────┼──────┤
│    │     3、逻辑混乱,层次不清     │  1-3分  │      │
├────┼────────────────────┼───────┼──────┤
│表现方式│1图表翔实得当,文字通畅清晰,语言表达准 │  8-10分  │      │
│    │         确精练         │       │      │
│    ├────────────────────┼───────┼──────┤
│    │ 2、图表一般,文字平板,语言表达一般  │  4-7分  │      │
│    ├────────────────────┼───────┼──────┤
│    │  3、文字表达不准,语言表达含糊不清  │  1-3分  │      │
├────┼────────────────────┼───────┼──────┤
│理论社会│ 1、有创新,被收录,转载,利用或采购  │  21-30分  │      │
│ 价值 ├────────────────────┼───────┼──────┤
│    │     2、有一定的利用价值      │  5-20分  │      │
│    ├────────────────────┼───────┼──────┤
│    │         3、无         │   0分   │      │
├────┼────────────────────┼───────┼──────┤
│ 合计 │        …………        │       │      │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