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筑府发(2007)7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作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2006年7月全市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暨建立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完善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截止2007年8月底,全市实现了动态消除2006年末登记在册的1457户“零就业家庭”目标任务,并对新增的“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援助,让广大困难弱势群体及时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表彰在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巩固和扩大“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成果,市政府决定对云岩区人民政府等5个“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先进区(市、县)、乌当区等5个“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完成目标区(县)、延中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等10个“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先进劳动保障所、中华北路街道办事处六广门社区等23个“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先进社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再创新的业绩,做出新的贡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贵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贵阳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
贵阳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一、先进区(市、县)(每个单位奖励1万元)
云岩区人民政府、南明区人民政府、小河区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