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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7)6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贵阳市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06〕40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通知》(残联厅函〔2007〕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加快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的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建设意识,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二、组织机构

  (一)贵阳市成立创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和残疾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和残疾人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市残联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工作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残联,具体负责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光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残联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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