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建立公共安全智力支撑与科技保障体系。各区、市、县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健全咨询会商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其决策建议、专业咨询和处置、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对相关基础理论、应用和关键技术研究给予支持,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二十二)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抓好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各区、市、县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从2007年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将所有应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到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支持应急管理干部开展工作。采取外出学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应急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对工作扎实、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实绩突出的应急管理干部,要予以提拔使用,或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调动广大干部抓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应急管理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应急管理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二十三)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加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根据实际抓紧编制《市民应急知识实用手册》向社会发放,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二十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城市及国际组织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沟通与合作,参与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项目研究与合作,学习、借鉴有关国际、国内在灾害预防、紧急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不断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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