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7)4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日
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市违法占用林地现象严重,特别是在环城林带和城郊结合部表现尤为突出,单位和个人毁林建房事件不断发生。据初步调查,环城林带内违法占用林地建房200余起,其中:南明区灯笼坡35起,云岩区海马冲、七冲18起。这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而且严重影响林城形象,影响我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查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专项工作的通知》(筑委厅字〔2007〕9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贵阳市环城林带保护办法》,结合市人大对环城林带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简称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是全市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重点是环城林带范围内违法占用林地建房。
二、整治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根据“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近期重点查处南明区灯笼坡、云岩区海马冲、七冲的违法毁林建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专项行动的开展,力争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违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工作,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从现在起至2007年5月31日)。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违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违法占用林地建房建坟的,要摸清违章建筑的数量、分布、修建时间、面积以及占用林地的地类、权属和面积等情况。在调查基础上进行认真分析,制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5月31日前上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