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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济价检字[2007]9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2007年“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也即将召开。为促进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使全市人民过一个殷实、安乐、祥和的节日,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节日期间和十七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正常的价格秩序,努力化解价格矛盾,防止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现就节日期间和十七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价格监测,切实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各级物价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节日市场和十七大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要安排专人定期到大型购物中心、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对党委和政府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粮、油、肉、蛋、蔬菜”等副食品价格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切实掌握市场动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测预报,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应对迅速有效。加强与其他市场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同时,各级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媒体信息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提供的信息,从中及时发现问题。要对重点大学食堂的饭菜价格实施监测和调查,监测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贫困生饭菜支取增长情况。要调查了解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渠道、原料价格变化情况、副食品价格补贴的落实情况、涨价后对学生的影响及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二、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监管,维护好正常的价格秩序

  各级物价部门要组织得力人员,有计划、有组织的搞好市场价格巡查和监管,加大对公园、景区(点)、宾馆、饭店、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等价格和收费秩序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两套价格、虚夸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质价不符、缺斤短两和变相涨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努力营造价格诚信的经营环境。要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整治力度,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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