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情况进行首次督查工作的通知
(琼教职成〔2007〕35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
根据《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07〕29号)要求,现定于本月20日至22日对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情况进行首次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市县安排
督查组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计财处和从职业学校抽调人员组成,分二组,每组3个人。
第一组督查市县和时间安排:20日上午澄迈、下午屯昌,21日上午文昌、下午琼海,22日上午保亭。
第二组督查市县和时间安排:20日上午儋州、下午琼中,21日上午乐东、下午东方,22日上午昌江。
二、督查内容
(一)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教学楼、宿舍、食堂)进展情况,已完成工程总量的比例;
(二)在建设项目完工之前,采取了哪些应急措施保证顺利开学;
(三)已经落实的中职招生人数,完成本市县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比例,存在哪些问题和推进的措施;
(四)职教中心领导班子的配备落实情况,教师的调配、招聘工作情况,如何解决教师队伍适应职教规模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