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管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
2、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医药安全。采取有效办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供应质优价廉的常用药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加成率销售药品。要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加成率。
4、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体系。
5、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完善举报制度,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把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目标,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建设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社区两个文明建设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听取社区卫生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社区卫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投入
社区卫生公共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西部地区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人均4元给予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市级财政和区(市、县)级财政也要按1:1的比例分别给予服务人口每人4元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同时,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对业务培训给予适当补助。
(三)扩大城镇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医疗救助制度
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把符合规定的基本用药、诊疗和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努力缓解城市低保对象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