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
三十七条、第
三十九条、第
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第
四十二条、第
四十三条;
5、按照本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许可
(一)内设执法机构及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分解
1、责任部门:劳动工资处
2、执法岗位:分管副局长、劳动工资处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3、执法岗位职权分解:分管副局长负责领导、督促和审定工作;处长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并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资料初审(形式性审查)、对受理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文书制作、许可决定送达以及案卷整理归档。
(二)工作流程(见图2)
(三)执法责任(如有违法,按照下列条款追究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七十二条、第
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
七十五条、第
七十六条;
2、《
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
三十七条、第
三十九条、第
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第
四十二条、第
四十三条;
3、按照本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一)内设执法机构及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分解
1、责任部门:培训处
2、执法岗位:分管副局长、培训处处长和副处长、相关工作人员
3、执法岗位职权分解:分管副局长负责领导、督促和审定工作;处长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并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分管副处长与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场地、设施进行核查;相关工作人员并负责受理、资料初审(形式性审查)、对受理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文书制作、许可决定送达以及案卷整理归档。
(二)工作流程(见图3)
(三)执法责任(如有违法,按照下列条款追究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七十二条、第
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
七十五条、第
七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六十三条;
3、《
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
三十七条、第
三十九条、第
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第
四十二条、第
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