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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三、破格评审条件
  ( 一 ) 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任职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 1 )大专学历,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20 年,破格晋升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25 年。
  ( 2 )中专学历,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25 年,破格晋升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30 年。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时要求的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具体量化条件
  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山西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条件》晋人职通字 [1999]34 号)规定的相应量化条件。(见附件 1 )
  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身份等条件限制,参加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评审的条件及程序详见晋人职字 [2006]47 号文件。
  四、其它有关事项。
  1 、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 2007 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职字 [2007]53 号)文件执行。申报者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取得的相应资格一律作废, 3 年内不得再申报参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2 、专业工龄计算。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当年算起,实算至 2007 年底。
  3 、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关成果业绩的认定量化问题,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 [2006]29 号)文件执行。其中对 2007 年度发表多篇论文者,只计算发表在本专业学术报刊正刊上的专业研究(论文中有具体的本专业科研、技术项目内容)文章。
  4 、评审答辩,按照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字 [2006]30 号文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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