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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② 研究、设计部门。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具备指导工程师、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 2 )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具备比上述相应高级工程师更高的学术水平,更高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能力,做出更突出的贡献,并具备指导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 、任现职年限。任现职前已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 5 年;任现职期间,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 5 年),要求任现职满 7 年;破任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上述相应任职时间最多提前 2 年。即:要求任现职满 3 年,为 2004 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 5 年,为 2002 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 7 年,为 2000 年底前聘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者,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即为 2005 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5 、外语条件。须具有现任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的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 2006 年度省外语补充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省人事厅晋人职字 [2007]45 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1957 年底以前出生的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952 年底前出生的申报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人员,其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成绩,可作为申报评审的参考条件。
  6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 [2002]98 号)和《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职通字 [2005]118 号)的规定,申报评审的人员须有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范围见晋人职字 [2006]29 号文件。
  7 、考核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申报评审人员规定任现职期内的考核结果须都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评审人员,在近三年内须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1 、高级工程师,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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