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局关于新办、升级、增项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缓办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7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云南省建筑业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查的通知》精神,为了全力以赴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年检(审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昆明市凡新办、升级、增项的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暂时缓办。缓办时间从2006年4月1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缓办期间不爱理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新办、升级、增项的资质。2006年7月17日开始新办、升级、增项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照常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