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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使各级公务员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4、继续抓好学历教育。根据全市公务员队伍文化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的现状,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采取财政或单位资助一定比例费用等措施,有计划地鼓励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在职公务员的学历层次。争取到2010年,全市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95%以上。

  与国内外有关高校合作,大力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5、加大出国(境)培训力度。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争取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培训合作关系,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公务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学习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既熟悉国情市情,又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公务员队伍。

  同时,要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的培训项目,聘请外籍专家来杭讲学与交流,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

  6、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根据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探索基层公务员培训的模式、内容和方法,逐步建立我市基层公务员培训体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目标,加强城市基层公务员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

  7、办好公务员基本素质培训班。对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人员,继续对其开展基本素质培训,培训内容重点为政治理论、公务员职业道德、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心理调适能力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公务员培训计划,落实有关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机关内设人事培训机构负责本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级领导要把公务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应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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