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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培训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两部分。基础知识培训采取集中脱产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天。岗位知识培训由各录用单位结合专业和职位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2)突出抓好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是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点,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参训率。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任职培训的内容以需求为导向,以研究现实问题为重点,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突出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的提高,以及战略思维、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其尽快适应新的领导职位要求。

  任职培训按公务员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处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由各区、县(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3)积极推进专门业务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要围绕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所必备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进行,以保证公务员能够胜任专项工作的要求。培训由负责该专项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视专项工作需要确定。

  (4)不断深化在职培训。在职培训要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公共管理的需要,注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帮助在职公务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在职培训分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两部分。更新知识培训由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目标和要求,确定培训课程或教材,认定培训和考核机构;逐步推出自主择训,引导和鼓励公务员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相关培训科目;有基础的公务员可以直接参加有关考核。

  专业知识培训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原则上五年内要轮训一遍。

  “十一五”期间更新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普通话、外语、电子政务培训;科学素质培训;国家及省、市人事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公务员素质需要,所安排的其他公共必修课培训和个人选修课培训。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其在职培训按照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与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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