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农贸市场,先改造涉及人口多、覆盖面广、产权明晰、业主积极性高的市场,后理顺产权不清、业主消极的市场,先突破中心区,后选择城乡结合部。对农村农贸市场,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
--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农贸市场作为城市重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应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同时,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布局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保农贸市场布局科学合理,并按照服务面确定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2007年“十件实事”的安排意见和各区、市、县上报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经综合平衡,2007年力争全市完成实事项目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2个;稳步推进农村农贸市场改造试点,逐步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完成4个实事项目,在云岩、南明两城区各建设1个规范的农贸市场,1个农民进城卖菜的早菜市场。
--完成14个城镇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其中云岩区2个、南明区2个、小河区2个、乌当区1个、白云区1个、花溪区1个、清镇市1个、息烽县1个、开阳县2个、修文县1个。
--完成农村农贸市场改造试点项目4个,其中花溪区1个、乌当区2个,清镇市1个。
二、改造重点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重点:云岩、南明、小河三个市中心区和其它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的农贸市场。
(二)改造标准:按照高起点、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农贸市场管理规范》(DB5201/T14-2005)贵阳地方标准。原则上,(1)云岩、南明、小河三个中心区及金阳新区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室内农贸市场,其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建设应达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AAAA级标准;(2)云岩、南明、小河三个中心区现有室内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应达到AAA级以上;其它区(市、县)政府所在地扩建、改建和新建的室内农贸市场应达到AA级以上;农村室内农贸市场的改造应达到A级以上;(3)室外钢结构大棚式农贸市场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市场内部设施参照《农贸市场管理规范》(DB5201/T14-2005)贵阳市地方标准执行;(4)创建绿色农贸市场的,应按照国家《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GB/T19221-2003)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市场创建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