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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刘阳光 (市旅游局副局长)

      冯雪梅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刘 敏 (云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殷 勤 (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程建梅 (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以记 (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杜正军 (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惠玲 (小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宋 林 (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石 洋 (修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仕敏 (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永辉 (息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家雄 (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罗华文 (金阳新区管委会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会办公室(电话:7987286)。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督检等工作。

  主 任:金建平 (兼)

  副主任:佘崇忠 (市精神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朱春善 (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

      张立人 (市林业绿化局风景园林处处长)

      黄秋辰 (市爱卫办主任)

  六、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以清洁卫生的公厕环境迎接“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市政府督查室将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新增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三)城管部门负责环卫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对全市范围内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各类公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卫生部门负责对各类附设卫生间的公共场所单位和饮食行业进行检查督导。

  (五)旅游、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园等旅游景区内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脏、臭”问题严重的公厕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监测,为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提供依据。

  (七)其他社会厕所(如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娱乐场所等)的维护和保洁,由产权和管理单位负责。

  (八)各区、市、县负责本辖区内管理的各类公厕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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