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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自查整改。8月23日-31日,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整改。

  3.督导检查。9月1日-9月30日,市爱卫会组织市文明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卫生局、城管局、林业绿化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整治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厕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建立红、黑榜制度,及时在贵阳市主要媒体上公布卫生状况好和卫生状况差的公厕和管理单位名单。

  4.表彰和处罚。9月下旬进行总结表彰,对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部门以及卫生状况优良的公厕和管理单位予以分类表彰和奖励。对整改不力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市城管部门将依据《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二)长效管理阶段:2007年10月1日以后。

  1.将公厕管理纳入市爱卫会、文明办和城管局等单位的目标管理范围进行考核,实施长效管理。

  2.坚持相关单位定期联合督查制度,严格按照《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每季度在贵阳市主要媒体公布红、黑榜名单,实行动态监管。对长期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市城管部门依据《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严处。

  五、组织机构

  市成立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贵林 (市文明办副主任)

      金建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俊斌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应建琴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建中 (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帅 江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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