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洪价商价字[2006]1号)
各县(区)物价局、本市各客运企业: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5]157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2006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经商市交通局,现就2006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管理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春运期:自2006年1月14日开始至2006年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
二、2006年春运公路票价:2006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进行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平时各类车型核定票价的20%,特别要做好与各对开地票价水平除本通知第四款另有规定外,仍执行我局印发的《南昌市汽车旅客运价表》(洪价商价字[2004]27号)。
三、各大专院校的学生在学生证注明的乘车区间内凭学生证乘车,春运期间票价不准上浮。
四、经与九江市物价局、宜春市物价局协商,从2006年1月12日开始,南昌--武宁票价:平时为43元/人·次,春运期间为52元/人·次;南昌--修水票价:平时为62元/人·次,春运期间为75元/人·次;南昌--高安票价:平时为17元/人·次,春运期间为23元/人·次,以上票价均含过路过桥费、空调费、站务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以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南昌--永修票价仍按赣发改商价字[2005]115号文执行。
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组织领导,科学组织运力,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春运期间举报案件,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各运输企业要按江西省公路客运票价明码标价栏(见附件)将车票价格等相关信息在本站售票处和各营运车辆上公布,实行明码标价。
六、其他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未尽事宜,仍按《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赣发改商价字[2004]1330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