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获推荐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处级先进工作者考察方案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评选推荐全省及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通知》(晋人字 [2007]136号)精神,经各市、厅直各单位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经省评选奖励工作领导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现已完成评选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正确评价获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和处级先进工作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将联合组成考察组对上述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现就考察工作的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对象
1、推荐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山西省中医院
太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临汾市传染病医院艾滋病病区绿色港湾
山西省肿瘤研究所
山西医药杂志社。
2、推荐处级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院长 魏中海
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 章启虎
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所长 王三祥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 王斌红
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院长 李树蜂
吕梁市人民医院院长 任 刚
二、考察程序、内容和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联合组成考察组,下设考察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考察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核组对被考察单位和个人从8月27日起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对被考察单位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考察,突出把好政治素质关。
考察组到考察单位后,首先向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情况,并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考察:
1、个别谈话。谈话的范围由考察组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包括考察对象的上级领导、同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其直接联系的单位群众和知情人,谈话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少于10人的的单位应全部参加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