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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加快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4、关于培训及办证费问题。为了保证劳务人员在企业的长期性、稳定性,劳务人员的培训费、办证费由劳务人员个人支付,证件由企业代其保管。在一个企业连续干满五年的,培训费、办证费由企业全额支付。
  5、关于工程招投标问题。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与总承包企业资质一同参加招投标(总承包在承接每项工程时,应先联系一家劳务企业),中标后、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一同参加投标的劳务企业,不得另选其他劳务企业。
  6、关于建安营业税问题。劳务分包企业的税收,按一个工程项目,只上交一次税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建安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由总承包企业代扣后统一向劳务发生地的地税机关缴纳。
  7、关于保险问题。劳务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由企业代交,以劳务人员工资抵扣,在企业连续干满二年的由企业支付。
  8、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必须按合同和进度拨付劳务费,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建立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工资发放银行卡,确保劳务工工资不被拖欠。
  9、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对农民工的各种管理方式。如建立“建筑劳务市场”或“建筑劳务派遣中心”,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有效补充措施,将因种种原因(如:季节性民工、临时性零散工)暂时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工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他们进行统一培训、服务和管理,保证其有序流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引导
  1、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存在的实际问题,争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的工作指导,力争工作的主动性,指导具体部门积极研究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的办法及措施。
  2、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引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逐年推进,力争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争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法律法规、劳动用工的政策培训,对所有的工头、施工工长进行政策和措施的培训,切实将有关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监督和管理措施
  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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