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2007年6月底前,40%;2008年6月底前60%;2009年6月底前达80%以上。每年进行资质年审时,按此比例进行年审。
三、政策措施
1、依法建立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报制度。按照《
建筑法》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承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劳务企业要依法与企业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资质资格,才可从事劳务分包工程。
2、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报及审批程序,推进和加快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后,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后,报市建设局进行审批,审批后不再进行公示,直接报省建设厅办证。初审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在20个工作日内将资质发到分包企业。
各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劳务带头人、召集人、包工头等的政策培训和分类指导,对具备条件的队伍,引导他们合资入股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进行工商注册,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引导建筑业企业进行内部机制创新,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对信誉良好但不具备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促使“包工头”转为合法的企业职工或股东;引导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离富余职工,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建筑劳务市场有序、有效的转化途径。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要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对农民工进行进城务工常识、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拟在东川、禄劝等贫困县区建立建筑业劳务基地,加大对市劳务培训中心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发挥其在劳务输出及培训工作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