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开展整治“四乱”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价检字[2006]9号)
各县、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
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的工作意见》(洪发[2006]15号)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力度,巩固我市经济快速、协调、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我们制定了《2006年度开展整治“四乱”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6年度开展整治“四乱”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力度,巩固南昌经济快速、协调、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的工作意见》(洪发[2006]15号)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今年起开展的“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从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整治乱收费为切入点,大力整治“四乱”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整治的组织实施
今年的整治工作,由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监察局联合部署,具体整治工作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按各自职能分别组织实施。
成立整治“四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吴晨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曾林林、市监察局副局长陈辉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李岩荣担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非税处副处长王德群担任,工作人员从市物价局抽调。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四乱”的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小组部署的整治“四乱”工作进行贯彻落实,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