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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品种监督检查的力度;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用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严厉查处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违法案件。

  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立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退市等制度;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销售环节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力争年底前督促食品经营者普遍建立落实自律制度。

  4.充分发挥消协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消协为基础,建好群众监督网络,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发挥消费者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督促经营者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通过创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示范点工程,积极探索推行“一村一家示范店”工作。

  (四)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质监、工商、教育、旅游、商务、建设、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

  1.深入宣传《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餐饮单位法人代表和学校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消费环节中小餐饮业量化分级,对高风险低信誉的薄弱领域重点监督,实行食品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标牌生产经营公示制度,加强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实的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支撑水平,开展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所使用的油、米、面等原料索证监督工作,实行“关口”前移。

  2.全面完成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按照量化分级进行卫生许可,确保量化分级管理列入强制卫生许可制度之中,并结合日常监督对监督单位进行量化评分,正确引导监督单位按照量化分级规范经营,通过贴挂量化分级牌,让消费者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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