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是组织开展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整治活动,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彻底杜绝甲胺磷等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清理和整顿已获得种子、农药、肥料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投入品的行为,力争不发生使用违禁投入品的严重事件。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水产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示范村、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逐步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大力培育品牌标准化农产品,推动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

  3.加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进一步加大无公害生产产地认定、无公害产品认证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市蔬菜质量例行监测制度,规范抽检程序。重点加强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混配农药的质量抽检。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农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屠宰行业、酒类市场的整治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市工商、卫生、农业和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抓好落实。

  1.查处无证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扶持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以小作坊、小企业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在完成好28类食品企业的申证工作的同时,组织好小麦粉等5类食品为重点的换发证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帮扶力度,提高获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严格执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加强无证食品的查处工作,做到监管并重。

  3.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糖、醋)、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4.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实行食品添加剂进货索票验证制度,以保证添加剂质量;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督检查,堵住滥用添加剂的源头,对企业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监控,对于滥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