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8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六日
贵阳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全面落实食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2007年预期目标,进一步把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05-2007贵阳市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的通知》(筑府办发〔2005〕44号)要求,在总结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通过创建食品安全工作示范点、明查暗访等工作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食品,促进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生活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粮、食用油、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
2.重点环节: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四个环节。
3.重点区域:农村市场,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
(二)预期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稻米、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率达35%;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及使用违禁药物情况进行抽检,抽检超标率为零;对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情况进行抽检,抽检超标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