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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筑府办发(2007)8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即为重中之重。没有农民的饮食安全,就没有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为了有效保障我市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文件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贵阳市是省会城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0.5%,农民生活条件较差,受教育程度较低,自我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农村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机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贵阳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重要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决策出发,深刻认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找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积极、全面、扎实地推进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新的安全观、产业观、市场观、科技观、投入观、生态观,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供应网络建设,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载体,动员、激励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服务,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我市农村食品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农村食品产业取得长足发展,食品的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企业的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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