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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4.志愿者培训。(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团市委、市民政局、市科协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驻筑部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由部队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五)以公共场所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机场、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二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各电台、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民航班机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三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四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五是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六是创造条件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由各区、市、县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要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在全社会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三是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同时,还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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