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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 “国际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 “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全民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科协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进行宣传。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内容,宣传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以及加强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对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作用。(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尽快进入课堂。同时,利用新闻媒体、贵阳学院、贵阳广播电视大学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学院、贵阳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在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中安排专题培训内容;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对公务员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案例教育。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和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教育平台,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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