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2.编辑出版和发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人防办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各科研院所、高校、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俱乐部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都是应急管理的重要部位和应急处置的第一线,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宣教活动。山区农村以防御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和山洪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将有关预案和公共安全知识的内容,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手册或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各区、市、县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科协、建设、民政、农业、林业、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有针对性地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筑人员,采取集中宣讲应急手册、出墙报、放幻灯片、放电影前插播应急知识短片等方式进行。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专题讲解、帮助阅读或演示,制作成宣传橱窗,改编为曲艺,进行持久而深入的宣传。(由各区、市、县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农业、旅游、文化、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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